
财产
1)现实交付是指债权人实际占有
财产,并将其转移给债务人的交付方式。这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付方式之一。2)简易交付是指债权人已经占有
财产,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转让协议,即完成了交付。例如,在保管
合同、租赁
合同等情形下,债权人已经占有相关
财产时,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协议,则即完成了交付。3)占有改定是指在交付之后,债务人仍然保持对
财产的占有权。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达成的转让协议,即完成了交付。这种类型的交付方式类似于简易交付。4)指示交付发生在
财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债务人将返还请求权转移给受让人时即视为完成了交付。这种类型的交付方式类似于简易和占有改定。5)简易、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在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在民法理论中被归类为现实交付。因此,在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财产所有权。6)补充说明:虽然简易、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都属于现实交付的一种,在民法理论中,它们与现实交付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给付本身是一个与交付不同的概念,给付包括支付金钱、提供劳务和转让权利等形态,并且通常具有
财产内容。然而,不作为的给付并不一定具有
财产内容,例如在出资
合同中,出资行为并不涉及
财产利益。因此,在使用“给付”和“交付”这两个词时需要区分清楚。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