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规定有什么

劳动法

1个回答

写回答

犟骨头

2025-12-13 15:34

+ 关注

劳动法
劳动法

一、劳动法辞职规定有什么

劳动法辞职规定有:

辞职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辞职和辞退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

2.程序不同,辞职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

3.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4.性质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三、辞职后还能申请仲裁吗

申请离职后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但是需要在仲裁时效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若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