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协议离婚后财产是可以重新分配财产的,但是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6.双方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公证有效吗
离婚协议公证有效。公证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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