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抵押土地所有权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性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禁止性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权属的稳定性
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三、土地所有权的分类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各个独立的集体组织享有的对其所有的土地的独占性支配权利。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还包括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法律没有规定为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