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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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369qq

2025-12-1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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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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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禁止结婚索要天价彩礼,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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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二、哪些不能认定为是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三、结婚彩礼起诉时效

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是三年,因为彩礼不属于特殊诉讼时效范围,并且司法解释也没有对彩礼的诉讼时效作特别规定,所以适用一般诉讼的时效,时效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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