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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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2495753

2025-12-11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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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合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二、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招标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拍卖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挂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要根据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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