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财产保全担保金的计算方式为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是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法院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程序:
1.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时,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需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