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学
学生无意撞伤同学的赔偿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学生撞伤同学该怎么定责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生的主要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三、学生伤害事故有哪些特点
1.学生伤害事故是学生,特别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学生的损害。广义的学生伤害事故,包括大学生、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损害,而狭义的学生伤害故仅指未成年学生的损害。
2.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教育教学、生活设施引发的学生人身伤害。
3.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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