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女方不承担儿子抚养费是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
二、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三、起诉支付抚养费流程
起诉支付抚养费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
2.交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居住地法院;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一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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