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离婚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财产划分方式是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涉及的个人专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审理。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经审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时间是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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