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具体分类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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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0828

2025-12-0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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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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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辩权具体分类有什么

抗辩权具体分类如下: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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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二、双务合同的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抗辩权的时效

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也就无所谓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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