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探望权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父母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4.能够证实对方拒绝探视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探视权协议书怎么写
探视权协议书中应当写明:
1.时间。应合适的时间来进行探视;
2.地点。要明确探视的地点;
3.方式。以什么方式进行探视。
探视权协议的书写,需要注意时间、地点、方式,在细节上一定要做好约定,确保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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