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法院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的区别
含义不同,利益不同。具体如下:
1.含义不同,继承人是指在遗产继承中享有遗产权益的人,而遗产管理人是指由法院或者公证机关指定的管理遗产的人。
2.利益不同,继承人是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享有遗产的所有权益,包括遗产的收益和负债,而遗产管理人只是负责管理遗产,保护遗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处罚
遗产管理人不履行相应的职责,造成遗产损毁或者继承人利益损失的,遗产继承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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