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可以到法院起诉。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产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6.救济原则;
7.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