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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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大

2025-12-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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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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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噪音扰民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噪音扰民案件需要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噪音存在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当事人陈述等。

证据包括:

立案
立案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

噪音扰民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

多少分贝可以投诉噪音扰民

60分贝以上可以投诉噪音扰民。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实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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