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

离婚

1个回答

写回答

离婚
离婚

一、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

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法院
法院

2.原抚养费数额不能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子女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抚养费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子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最低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的比例。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最低抚养费的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