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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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175262

2025-12-1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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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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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合同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关系管理内容有哪些

劳动关系管理内容是:

1.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

2.客体:主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

3.内容:劳动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劳动者权利: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取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利、享受社保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其他。

三、签什么样的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

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形;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4.用人单位备案记录,没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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