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工伤医药费是用人单位出钱。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
受伤职工的基本信息;工伤发生的时间;花费的费用;垫付人的签名;垫付的时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具体标准和流程如下:
1.预付标准:单位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医疗机构的预交款标准向工伤职工预付医疗费用,每月不得低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垫付标准:单位按照工伤职工的实际诊疗情况垫付医疗费用,包括合理的诊疗费、药费、康复费等。其中,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不足部分由单位垫付。
3.流程细节: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职工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出具工伤鉴定材料,并根据预付和垫付标准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同时,单位应当配合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期管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