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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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8465708

2025-12-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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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法院

一、

行政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有什么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6.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二、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3个月内,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都包括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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