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办离婚证民政局可以办。具体情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财产
5.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即可领取《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6.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证用留着吗?
5.再婚之后,如果生孩子要领准生证的,需要向计生部门出示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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