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解除的流程如下:
1.向作出取保的司法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4.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的,办理解除手续。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权归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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