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
除了诉讼费还要交法律文书的打印费、递交诉状的交通费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法院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民事案件的诉讼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败诉方支付,在起诉阶段则应当由起诉方先行支付。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等标准进行交纳。
三、无力支付诉讼费怎么办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是我国法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救助办法,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保障一时有困难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诉讼费用的减免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