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和地点;

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对于施工合同纠纷如何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
1.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
2.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调整、费率标准、工程造价文件时效性等造价争议问题予以明确,通过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使争议方的造价纠纷得到解决。
3.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
4.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争议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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