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感情

1个回答

写回答

lihualitie

2025-12-13 11:10

+ 关注

感情
感情

一、军婚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军婚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双方身份关系的证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

离婚
离婚

2.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则还应当提供关于子女年龄、扶养状况等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军婚起诉离婚的审理期限

诉讼离婚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左右,普通程序6个月左右。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的话,需要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军婚起诉离婚谁抚养孩子

军人离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