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追诉时效如何计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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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e9537

2025-12-1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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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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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通投标罪追诉时效如何计怎么规定的

串通投标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依据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期限的,例如最高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经过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犯罪
犯罪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有如下:

1.犯罪的客体侵犯的复杂对象不仅侵犯了投标人或国家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2.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串通投标;

3.犯罪的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犯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三、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损害他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4.串通投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国际影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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