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自己去法院起诉要多少钱,需要具体分析:

财产
3.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诉讼费什么时候缴纳
1.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
2.对于反诉的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诉讼费是律师收取的代表债权人提出诉讼并跟踪完成诉讼的费用。律师只有在向法庭提交起诉状时方可收取诉讼费。诉讼费不是律师成功后的佣金。债权人在向律师支付法庭费时,必须同时交纳诉讼费。
三、诉讼费谁承担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该诉讼费承担方应根据诉讼胜败以及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决定。
1.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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