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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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

2025-12-1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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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薄;

身份证
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什么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如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3.双方都自愿离婚的;

4.双方对财产债务分割,有子女的,对子女抚养权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是:

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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