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
控告人对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办案过程中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