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医患双方的协商和解,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协商和解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法院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来处理:
1.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如果没有达成和解和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起诉讼。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发生医疗纠纷协商解决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发生医疗纠纷后协商解决要注意的问题为:
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5.患方合法主体;
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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