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户籍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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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045077

2025-12-1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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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如何办理户籍迁移?

离婚后如下办理户籍迁移:

1.诉讼离婚

法院
法院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二、迁户口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

三、户口迁移具体有时间限制吗

户口迁移们一般是有具体时间限制的。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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