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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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854918

2025-12-0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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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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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来出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财产
财产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民事诉讼费逾期怎么办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缴费确有困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免交;

2.当事人如果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不交纳诉讼费,法院将会按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三、民事诉讼费包括了什么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2.申请勘验、财产保全等费用;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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