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于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

检察院

1个回答

写回答

Riverrrrr

2025-12-11 21:22

+ 关注

检察院
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对于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以下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
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包括哪些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还有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三、刑事案子到了检察院有什么流程

刑事案子到了检察院有的流程如下:

1.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审查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