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者多久后能做伤残鉴定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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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meak

2025-12-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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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受伤者多久后能做伤残鉴定

一般情况下在造成损害之后的3个月以后就能够申请进行伤残鉴定。这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伤残鉴定是要等伤者出院后进行,而一般伤病3个月能够出院,如果3个月不能出院或者损害比较严重的,进行伤残鉴定时间能够延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财产
财产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

1.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3.分别评定原则。

4.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三、

关于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对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对鉴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再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后三日内,申请重新伤残鉴定。如果经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重新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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