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行政诉讼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怎么办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如果土地管理部门不理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宅基地果不确权,对于今后自身的利益来说影响是很直接的,因为宅基地确权后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是你今后享受宅基地一切权益的唯一凭证,没有这个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就无处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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