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法院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最迟不超过六个月
二、强制执行多久会上黑名单
强制执行一般会在2年内上黑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如有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法定情形的,一般会在2年内录入;
2.如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等多项失信行为的,还可延长1-3年。
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
1.在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后,申请人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判决法院或者裁决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2.法院受理后,因强制执行侵犯到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或者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在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强制执行方式具体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三、强制执行公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强制执行公证的具体流程是: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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