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坠物
我国的高空坠物案件认定方式为举证倒置原则,即在高空坠物的案件中,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所掉落的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

民法典
二、高空坠物结果的不同分别有着怎样的赔偿方式
根据高空坠物造成的结果的不同其赔偿方式也有着不同:一般来说造成的结果轻微的,通常选择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等价的赔偿;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不仅需要对损失的物品赔偿,对于伤者也是需要进行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相应的伙食费护理费的赔偿等等。
三、高空坠物的处理流程
高空抛物处理流程如下:
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2.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
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损/受害人员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4.事后应检查和确保在恰当位置张贴“请勿高空抛物”的标识,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使业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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