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买卖登记意思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属于不动产物权预登记的类型之一,进行预售登记主要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防止开发商把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在预售登记后,如果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处分权利人所拥有的不动产,不发生物权的效力。预售登记其实是对商品房预售的一种保护。
二、开发商违反预售承诺怎么办

合同
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后是否可以退房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后可以退房,但是需要开发商具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违约情形:
1.开发商一套房产签订两次买卖合同,即“一房二卖”。
2.开发商擅自将已出售房产抵押。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房屋是否交付,买房人均可要求退房。
4.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经多次维修仍不能恢复,买房人可要求退房。
5.房屋误差面积超过约定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房人如不愿按实际面积购买房屋,可要求退。
6.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