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穿正装下厨,真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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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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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跳舞写了一本小说邪气凛然,我在学校偷看时被老师发现,还叫了家长。结果我妈被狠狠批评:「这么小就看邪气凛然,小孩子家懂什么邪气!」当时可把我吓得不轻。无论如何,我都很喜欢邪气凛然。这本书第一百三十二章,名为有钱人的想法,有这样一段内容:这一章描述了主角被带到一个名为「厨艺俱乐部」的地方,这里的成员多为名媛富豪。这些有钱人虽然生活富足,但内心空虚,渴望体验普通人的日常。因此,这个俱乐部便成了他们实现愿望的场所,专门提供下厨的机会。然而,这些会员虽有兴致,却不愿亲自动手处理琐碎事务。于是俱乐部安排了专人负责选材、备料,甚至还有众多助手协助。如果菜品做砸了,还可以直接享用俱乐部专业厨师的手艺。而这样的服务价格不菲,仅略低于上海和平饭店的消费水平。这段文字让我年少时印象深刻,不过没几年就意识到,这不就是皇帝的金锄头吗?并非当时我变富裕了,而是因为自己下厨后明白了……富人虽可能瞎忙活,但不傻。折腾为图乐,非自找罪受。穿西装下厨很麻烦,挽袖子都不方便……这不仅是个麻烦事,还涉及安全问题,一不小心就可能受伤,必须小心对待。后来我经济宽裕,结识了不少富豪,常看他们下厨。即便围裙可能定制,餐盘是爱马仕,刀柄镶钻,但没人穿正装做饭,大家都很随意自在。这样描写跳舞,大概是为了凸显「富人喜爱穿正装」的刻板印象。见过穿正装下厨的,但多是电视、电影里的网红或节目效果,像汉尼拔那种,现实中很少见。特别是中餐烹饪,穿上正装操作,恐怕会是场灾难。此外,即便在邪气凛然创作的年代,上海最昂贵的餐厅也并非和平饭店。和平饭店的代表性餐厅是龙凤厅,其主厨与我相交甚笃。据他回忆,当时和平饭店在上海餐饮价位连前十都排不上。不过,也许那时跳舞老师尚未成为富豪,也未经历太多奢华生活的熏陶,因此选择了名气较大的和平饭店。跳舞与顶尖类型文学作家的差距在于细节不够精致,经不起仔细推敲。我完全明白跳舞的写作方式,正如他所说:答案在于自我表达与自由。商业小说创作,追求市场成功未必需精致细节,只要写得像模像样即可。而且,对于多数网文和自媒体作者来说,详细考证并不划算。他们认为:写精一篇够连载三章。与其字斟句酌,不如粗略应付,更高效地更新内容,迎合读者需求。同样,大刘也存在这一问题。他塑造成功男性或上流生活时,常以雪茄作为道具,这一特点十分明显。当时很多人不懂雪茄,只知选用「大卫杜夫」品牌。虽然这牌子不错,但罗辑身为面壁者,已随心所欲,怎能不抽最顶级的雪茄?全球顶级雪茄非高希霸和年度限量款莫属。即使大卫杜夫这样的品牌,其巅峰之作也是罕见的生肖限量、艺术家签名款,甚至「古巴产的大卫杜夫」这类稀有版本才能媲美。最近,一位北京的富商来我家参观,看中了一盒我珍藏的蒙特19年限量款「至尊」雪茄。这是西班牙非常知名的雪茄品牌,名字源于基督山伯爵。这盒雪茄我在2019年从德国带回,当时花了约6000元人民币,而他直接出价3万元想要买下。这款雪茄当年价格并不算高,但由于是年度限量版,如今在市场上极为罕见。即便在普通的雪茄威士忌吧,单支售价也已达1200元左右。我直接送他了,说:拿去吧,别客气。老哥以后有机会,多多提携兄弟。 这样老哥还欠我个人情,就算十万元我也不换。

跳舞笔下富人的描写,仿佛存在皇帝的金锄头。大刘对雪茄的偏爱,显然带有个人执念。从三体中频繁出现的雪茄可见,大刘确实对雪茄情有独钟。跳舞存在明显缺陷,大刘笔下的雪茄虽无明显漏洞,却也称不上完美。原因在于描写过于单一,雪茄在他的小说中仅仅是一个象征,代表着成功男士与硬汉形象,缺乏 deeper 的内涵。让我们看看东野圭吾在白夜行里如何描写烟的:桐原亮司抽着「云雀」香烟,使用芝宝打火机,显示出他的品味不凡,且已拥有一定的财富。女生选择抽柔和七星,因其焦油含量较低。抽着烟斗,显得老派,与其形象相符。更令人称绝的是,白夜行里的侦探笹垣:笹垣壮年时抽和平,这是在日本旅行时免税店能买到的香烟。黑和平是其代表,采用纯正维吉尼亚烟草,无过滤嘴,烟劲十足。这种烟解瘾过瘾,是男性 smokers 的经典选择,也代表着昭和时代男性的独特风格。笹垣在追查桐原亮司与唐泽雪穗的事件十余年后:他已经开始抽口感温和一些的Hilite了。终局之时:笹垣点燃七星香烟,作为侦探,他抽烟次数不多,但每次皆为情节转折的关键时刻。香烟品牌的不同选择,隐喻了笹垣人生境遇与心境的转变。从昭和硬汉时期,到后来所抽香烟逐渐柔和,不禁让人联想到,在追寻男女主复杂案件的过程中,岁月与执念磨平了他的棱角。他凭借一份无奈的执念支撑,虽热血仍在,但性情已趋于温和,只为查明真相。过去,我曾指出大刘在文笔上的不足,其中「修辞单一」是一方面,而在类似「道具」运用上的欠缺精细也是问题之一。比如,托马斯维德首次登场时,本该抽一支「市长」雪茄——这种雪茄尺寸短小,吸完只需15分钟,正好契合「市长事务繁忙,只能抽短款」的形象。随着剧情发展,托马斯维德若改为抽「罗布图」,其更大尺寸和超过一小时的吸食时间,则能体现他逐渐拥有更多闲暇时光。至于罗辑,适合抽「丘吉尔」,这款雪茄优雅且富有学者气质;而大史则应选择「帕特加斯D4」,这是施瓦辛格的心头好,不仅豪迈、气场十足,还因其浓郁强劲的特点,与大史老烟枪的身份十分贴合。相比之下,大卫杜夫对大史来说就显得过于清淡了。

这正是我国当前类型文学作家与世界顶尖作家之间的差距所在。或许有人说:够用就好,读者看得开心就行,你未免太苛刻了。确实,这话没错。可否换种想法?你身为读者,我也是读者,若能把细节处理得当,既能让你读得畅快,也能让我心满意足,这样小说岂不是更出色?它明明有提升的空间,为何要将就凑合?人生在世,尤其是作家,总该有点追求吧?有人说,大刘若纠结于细节,就写不出三体,应专注人物与情节。但且不论其人物、情节或修辞是否存在缺陷,关键是,如果你阅读广泛,定会发现不少作品在内容、情节上出彩的同时,细节也极为严谨,比如丹·布朗、乔治·R·R·马丁、史蒂芬·金、阿加莎、岛田庄司等顶尖类型小说家便是如此。这也是类型文学与电影创作中业界常见的法则。比如异形夺命舰,其在国内票房表现尚佳,未看过异形的观众毫无观影障碍,而异形的老粉丝也能发现诸多彩蛋,享受专属乐趣。任何类型文化产品在创作时,都需兼顾吸引新观众与满足老粉丝之间的平衡,不能仅局限于自我陶醉或只为特定人群打造内容,否则难以广泛传播。普罗米修斯过于迎合老粉丝,虽获科幻迷好评,但票房却遭遇滑铁卢。优质内容应让大众无障碍阅读或观看,同时让特定受众从中发现专属乐趣。大刘若精通雪茄,将各类品牌、尺寸与角色情节巧妙结合,这对不懂雪茄的读者而言,岂不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未必会减分,反而可能让作品更添色彩,吸引更多人的好奇与关注。我们不缺好的创意和故事,但在语言表达和细节打磨上,仍有提升的空间。忽视存在的加分空间,觉得够用即可,甚至觉得粗糙更受民众喜爱,这是一种民粹反智的文艺观念。我一直觉得,写作不应忽视大众阅读与传播。但若将某些细节精心打磨,不仅能让挑剔的读者满意,也不会干扰普通观众的阅读感受,这本身就是一种写作技巧。关键在于平衡,而非舍弃。阅读白夜行时,不懂香烟品牌是否会影响体验?其实并不会。懂烟的人看到那些意象,便明白香烟品牌并非东野圭吾随意选择,而是与情节人物紧密相连,不禁赞叹:东野老师真是用心了。一部出色的小说,一位卓越的作家,难道不该追求每个细节都精益求精吗?再多说几句吧。十万个字以上便可称为长篇。像百万字这样的体量,托尔斯泰需近十年才能完成,写罢还得歇笔近十年恢复状态。顶级作家创作大部头,并非一气呵成,而是如挤牙膏般艰难构思,写完又反复打磨,即便出版后仍会修订再版。更别提多数顶流小说家的代表作未达百万字。百万字如同枷锁,欲创作传世精品,或许需倾尽作家一生心血。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戈尔丁等作家其实大多并非高产类型,百万字对顶级作家来说也非普遍成就。太阳照常升起仍是美国上世纪的伟大小说,超越了美国悲剧和飘等八十万字的巨著。国内目前缺乏类型文学的出版生态,即类似东野圭吾、伊坂幸太郎这类作家所处的生态位,而非网文连载生态。这类作家通常不必依赖连载,他们可以花费数年时间精心雕琢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力求每个细节都近乎完美。之后通过出版或影视改编获得可观收益。然而,在我们的文学市场中,这种模式难以行得通,显得较为落后。大刘是这个领域唯一的代表,多年仅此一位,这不过是偶然现象,并不能说明存在这样的生态系统。我想澄清,从未否定网文生态的价值,类型文学的发展离不开网文。但我们仍缺乏像东野圭吾那样的出版物类型文学生态,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领域。国外顶尖的类型文学作家亦然。当年畅销的丹·布朗达芬奇密码、J.K. 罗琳哈利·波特、史蒂芬·金系列作品,以及东野圭吾、岛田庄司、伊坂幸太郎等人的小说,并非动辄百万字巨著。实际上,他们的作品多在20至30万字左右。即便是厚厚的死亡圣器,也不过50万字上下。这说明精炼的故事更受读者青睐。回归正题:写小说如何「避开皇帝的金锄头」。前面写那么多,只为回答这个问题做铺垫:若想了解一个群体,最佳方式是深入调研、走访和研究,再动笔创作,这就是采风的意义。乌贼写诡秘之主时查阅大量书籍,托尔斯泰为新作多年沉淀,不事创作,皆因准备充分方能厚积薄发。特别是现实主义作品,如活着骆驼祥子,需着重刻画人物的真实性。如果你连采访都难以完成,我建议不妨先放下笔。写作题材丰富多样,没必要执着于一个你不熟悉的角色。若小说中的某个角色连替代人选都没有,只能说明你的素材积累还不够深厚,缺乏底蕴。不如多沉淀自己,充实更多素材再动笔。如果你打算写网络小说,我觉得跳舞的观点很有道理。不必迎合我们这些挑剔读者的口味,只需思考如何吸引大多数读者的眼球,赚到更多人的钱才是关键。内容真实与否并不重要,能否盈利才最关键。为了特定目标,适当牺牲某些真实情况是可以接受的。关键在于权衡利弊,判断是否值得。若牺牲能带来更大利益,也并非不可。无间道中天台戏从情节和人物逻辑看,刘德华与梁朝伟本无需非去天台。可这场景偏偏就发生在天台——我见得光啊。尽管削弱了情节合理性,却成就了影片最令人难忘的经典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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