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在北京工伤鉴定的具体过程如下: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

用人单位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鉴定后赔偿项目包括什么
1.医疗费: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导致伤情加重,需要再次治疗或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
2.护理费:工伤职工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雇佣护工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因住院治疗产生的伙食费用。
4.交通费:工伤职工因就医或者处理工伤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用。
5.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6.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伤残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材料有哪些
王律师提醒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