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我国没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罪的的成立条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检察院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具有非法买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被行政处罚过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买卖土地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最高刑期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经过10年,犯罪不再追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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