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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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责么

2026-01-0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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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以下内容:

1.作为被告,不想判决离婚的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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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财产方面,应提供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3.在对外债务上,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准备好答辩状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来开庭怎么办

律师提醒您,离婚开庭被告不来,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因为离婚案件的被告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三、离婚诉讼被告在开庭审理时的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8.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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