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去民政局有什么相关手续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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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y19820811

2026-01-02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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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去民政局有什么相关手续要办理

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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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

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要求什么条件有哪些限制

协议离婚应该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须有离婚的合意;

4.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哪里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王律师提醒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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