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
在处理婚姻纠纷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
1.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民法典
3.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4.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5.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婚姻纠纷的常见情形
王律师提醒您,从大范围来讲,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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