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检察院了又退回公安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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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跑

2026-01-0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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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到检察院了又退回公安是什么情况

案件到检察院了又退回公安是需要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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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退回案件会通知本人吗

律师提醒您,检察院退回侦查一般是不会告知当事人。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三、检察院退回来的案子可以撤销吗

检察院退回来的案子可以撤销的,一般情况下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犯罪事实不能认定,需要由公安机关继续对相关情况进行补充侦查后,根据补充侦查的情况来作出处理,如果证据不足的,可以撤案。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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