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能否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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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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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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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能否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申报工伤过了时效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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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律师提醒您:办理申请认定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三、可以认定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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