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是的,女儿在父母一方过世后具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财产
二、法定继承人及顺序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继承人时,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遗产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子女继承权包含内容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包含以下内容:
1.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
2.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债权和债务。债权是指父母对外享有的权利,如借款、应收账款等;债务是指父母对外承担的义务,如借款、应付账款等。
3.子女在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子女继承权的一些基本解释和说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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