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劳动仲裁一般六十天内出结果。具体来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律师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审理流程是什么
王律师提醒您,劳动仲裁审理流程如下:
1.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5.仲裁裁决: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仲裁委会在开庭后一段时间内给双方出具裁决书。双方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
6.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那么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期间,按照贷款利率计息。
三、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3.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3.离职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离职问题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4.工作时间、休息假日、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时间、休息假日、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5.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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