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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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3385621

2026-01-0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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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构成医疗事故

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包括: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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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三、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何走

律师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下: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鉴定,并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3.医患双方及专家通过一定的程序,采用讨论的形式,对医疗事件进行定性和定责,提出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构成何种级别的医疗事故,并提出相应的赔偿方案,出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书。

4.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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