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或者是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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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3.患者有实质性的损害后果;
4.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与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损害责任适用哪些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的原则是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定情形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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