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起诉有什么程序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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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9999

2025-12-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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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涉外离婚起诉有什么程序

涉外离婚起诉有以下程序:

1.起草起诉状;

法院
法院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

涉外离婚起诉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

涉外离婚起诉要多久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涉外诉讼离婚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有特殊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上报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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